Thursday, March 22, 2007

逆光

这首歌很好听!(如果不是孙燕姿唱的话)
我很喜欢它的歌词。
很喜欢这个 MV,因为是在埃及拍摄的。我认同燕姿说的:“埃及,这是一辈子一定要去一次的地方!”
传说,当旭日东升,望着金字塔顶和日光连成一线,可以预见爱情。
逆光的瞬间,仿佛得到尼罗河、金字塔远古文明力量的应许,即使逆着光前进,也看见爱的希望之光。

7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就是因为孙燕姿唱的,所以才好听。

Zzzzzzz said...

想当初我教她唱这首歌的时候,教到我吐血才有酱好听。。。。。不枉我的一番心血

Blueyebabe said...

孙燕姿的唱功令人觉得很腻,没有新鲜感,就是听久了会生厌的那种。

Blueyebabe said...

kycek, 她怎么还是没有进步的?你该花多些时间教好她,才让她出这张专辑,真是的!

Zzzzzzz said...

因为那一阵子忙着帮侧田写歌(那首“情永落”,还要帮他做MTV的男主角),有点分心,所以忘了教孙燕姿唱震音的部分。。就没有进步了。。。

情永落:http://young-gun.blogspot.com/2006_12_01_archive.html

andersonloo said...

谁唱都一样啦。

Erika said...

不觉得这首歌好听。也不喜欢孙燕姿的声音。抄袭,没有个人特色。sorree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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